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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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環罰字〔20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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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順和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2MA06Y1EG06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葛沽鎮葛萬公路46號
法定代表人:李愛國
????你單位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21年10月11日對你單位進行調查,現場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1.你單位于2021年6月8日10時35分10秒至10時41分04秒對車牌號為津MHX088的凱馬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WU2DM2C6BKM03965)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2792106081048120213),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2.你單位于2021年6月6日15時02分10秒至15時6分04秒對車牌號為津RAW480的福田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VBV3JBB7CE472661)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2792106061511590291)),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2792106081048120213)、《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2792106061511590291)、現場拍攝的視頻、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天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局于2021年11月25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21〕133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向你單位送達上述文件,你單位于當日簽收。
你單位逾期未申請聽證,但于2021年12月9日向我局提交陳述申辯意見如下:
1.涉案的車輛在初檢時并沒有黑煙冒出。津MHX088的凱馬牌柴油車是由于引車員檢驗開始前狠踩了幾下油門導致車輛有黑煙冒出,津RAW480的福田牌柴油車檢驗過程中車輛在進行換擋或急加速時,車輛會有黑煙冒出,但是上述車輛在后面的檢驗及行使過程中沒有黑煙冒出。
2.我單位已經對該檢測人員進行了罰款處罰,并不再從事尾氣檢測崗位工作。
3.我單位已經將涉案的車輛召回進行復檢,結果均為合格。
以上事實,有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21〕133號)及其送達回證及你單位提交的陳述申辯材料等證據為憑。 ?
經研究,你單位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影響對本案違法事實的認定。但對你單位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等情況予以考慮。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天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
1.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對你單位處罰款十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二)關于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領取《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繳款通知書)》并繳至指定銀行。
你單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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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