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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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環罰字〔2021〕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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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圣東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0MA05L4DW1Q
地址:天津市東麗開發區一經路19-1號
法定代表人:劉帥
??? 你單位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你單位共有2條尾氣檢測線。現場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1.你單位于2020年5月9日對車牌號為津ART928的福田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VBV3JBBXCE118620)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005091110550152),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0年5月9日11時03分40秒至11時03分55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2.你單位于2020年11月16日對車牌號為津RTR697的凱馬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WU2DM1C7BKM06083)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011161148590186),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0年11月16日11時38分38秒至11時39分23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3.你單位于2020年12月3日對車牌號為津RH2358的福田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VBV3JAB8EE309201)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012031032020190),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0年12月3日10時22分10秒至10時23分02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4.你單位于2021年1月18日對車牌號為津NZ3106的解放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 LFNA4KBB2CHA33246)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101181605020124),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1年1月18日15時54分28秒至15時54分55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5.你單位于2021年2月23日對車牌號為津C11Z63的福田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VCP2CAA7BB014632)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102230906160121),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1年2月23日08時52分57秒至8時53分15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6.你單位于2021年3月9日對車牌號為津AVL483的福田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VBV3JBB2DE169451)進行了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103091344000136),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1年3月9日13時31分30秒至13時32分07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7.你單位于2021年3月12日對車牌號為津C37D19的江淮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J11KBBC4E8002906)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103121102440161),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1年3月12日10時50分53秒至10時50分58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8.你單位于2021年5月7日對車牌號為津MX6176的江淮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J11KBBC4D9011873)進行了排放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105070909150178),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1年5月7日時08時55分10秒至08時55分35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9.你單位于2021年6月18日車牌號為津QL2600的解放牌柴油車(車輛識別代碼為:LFNA4LBA1CHA01059)進行了檢驗,并出具了結果為“通過”的《在用車排放檢驗報告》(報告編號為120110432106181429090130),檢測視頻顯示在該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過程中,于2021年6月18日14時34分28秒至14時35分34秒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拍攝的視頻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天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局于2021年9月30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21〕113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我局于2021年10月15日向你單位送達上述文件,你單位于當日簽收。
你單位逾期未申請聽證,但于2021年10月16日、11月3日向我局提交陳述申辯意見如下:
1.我單位不存在主觀故意的行為。
2.我單位制定了有針對性的自查措施,包括對相關問題車輛進行召回復檢、對檢測人員培訓、強化了對待檢測車輛尾氣排放情況的實時全過程監控等。
3.我單位自2020年疫情爆發以來存在嚴重經濟困難。
以上事實,有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21〕113號)及其送達回證及你單位提交的陳述申辯材料等證據為憑。?
經研究,你單位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影響對本案違法事實的認定。但對你單位積極改正違法行為及存在經濟困難等情況予以考慮。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天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局:
1.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對你單位處罰款十五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二)關于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領取《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繳款通知書)》并繳至指定銀行。
你單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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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書一式三份,二份歸檔,一份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