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1586418091C
地址:天津市西青經濟技術開發區賽達工業園新源道2號
法定代表人:陳軍
你單位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案,我局經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19年3月28日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你單位主要從事生豬屠宰、肉制品深加工。經監測,你單位污水總排口排放的廢水中,糞大腸菌群濃度≥240000個/L,總氮濃度為90.7mg/L,總磷濃度為13.8mg/L,超過《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18)中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間接排放三級標準(糞大腸菌群濃度10000個/L,總氮濃度為70mg/L,總磷濃度為8mg/L)。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監測報告》(津環監(監)3-1903009-1號)以及視頻資料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局于2019年4月22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4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單位于2019年4月24日提出聽證,我局于2019年5月8日依法公開舉行了聽證會,聽證會上你單位提出以下申辯意見:
你單位稱:一、現場檢查時,污水站工人正在對二沉池上浮的污泥進行打撈,當時采取的措施是將二沉池出水口用沙袋封閉,防止污泥流到總排口里面。然后將污泥撈到二沉池出圍堰內,再將污泥運到污泥濃縮池。因為沙袋在封堵二沉池總出口的時候,沒有達到理想效果,沒能完全封閉,導致小部分污泥漿流到廢水總排口,致使廢水總排口水樣超標。二、在對二沉池的上浮污泥進行清掏前,沒能制定合理的方案,采取合理的防范和應急措施,導致污泥流入廢水總排口計量水池,甚至流到市政工業廢水排污管道內。本單位必將以此為鑒,查漏補缺,建立專門的環保管理系統,健全污水站運營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履行上報、備案流程,并做好監督指導,避免出現不達標廢水外溢的違法行為。三、你單位分別于2019年4月1日、3日、8日,進行了三次取樣,并委托有檢驗資質的天津眾航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化驗,均達標排放。四、由于我們對政策解讀不夠透徹,對糞大腸菌群數這一指標的重視程度不夠,工藝上沒有安裝控制糞大腸菌群數的設備設施,才造成這一指標超標。直到貴局的檢測報告出來,我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馬上制定整改方案進行整改,現已整改完畢。懇請減免對我司的處罰,我們會把有限的資金更多地投入到公司的環保工作中去。
經復核,我局認為:你單位陳述申辯意見不影響對違法事實的認定,但對你單位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的情節予以考慮。
以上事實,有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4號)以及2019年5月8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聽證筆錄》等證據為憑。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我局決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人民幣50萬元罰款。
三、責令改正和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二)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領取《天津市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并繳至指定銀行。
你單位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局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依法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