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
2021年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區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推動城市聲環境質量管理,根據原國家環保總局《關于開展創建安靜居住小區活動的通知》(環發〔2002〕169號)要求,2021年度我市繼續開展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創建工作。本著自愿的原則,請各區生態環境局指導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對照《安靜居住小區考核指標(試行)》(詳見附件1)要求開展工作,于8月底前將本區新創建安靜居住小區的名單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并提前做好創建驗收材料的準備工作。
二、驗收工作。根據各區上報情況,市生態環境局擬于9月組織開展2021年創建安靜居住小區的驗收工作。
三、復測工作。開展對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9年已創建安靜居住小區的復測抽查工作,對未復測及復測不合格的小區將取消其“安靜居住小區”稱號。請于5月底前完成對安靜居住小區的聲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四、各區在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開展工作,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和支持,發揮安靜居住小區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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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靜居住小區考核指標(試行)
2. 天津市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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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
(聯系人:市生態環境局氣候處 張磊 趙湘茹
?????????????? 聯系電話:87671694
?????????????? 聯系郵箱:qihouchu@tj.gov.cn)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