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市環罰字〔2019〕108號
佰仕家(天津)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0093710772B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辛莊鎮白塘口村南鑫港五號路與達港南路交口東南角
法定代表人:張薇
你單位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19年9月3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你單位1號噴漆房正在生產,1號噴漆房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箱體內無過濾棉和活性炭,過濾棉放置在箱體外側。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拍攝的視頻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屬于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局于2019年9月26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62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我局于2019年9月29日向你單位送達上述文件,你單位于當日簽收。
你單位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但于2019年10月8日向我局提交陳述、申辯意見如下:
1.對于1號環保設備未安裝活性炭和過濾棉,過濾棉置于箱體外的申辯意見是:貴局來檢查當日早上車間剛剛安排人員進行完底漆房環保設備的日常清掃工作,但是由于負責清掃的工作人員是新入職的員工,清掃完后忘記把活性炭和過濾棉安裝上去。雖然漏裝活性炭和過濾棉的現象屬于個人的工作失誤,但是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來說卻是大問題。我司深深地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刻對此次事件的當事人做出了嚴肅的處理,并及時開展對車間工人的崗位責任教育和培訓,今后堅決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
2.對于提到的4號環保設備內UV光氧催化設備內60根燈管覆蓋大量的漆渣,不能正常發光的申辯意見是:在環保設備廠家提供的使用手冊上第七條第2項寫的:每隔1個月或視用戶現狀而定,定期清理粉(灰)塵,打開設備電源箱對燈管表面清潔粉塵,然后安裝復原。針對實際情況,我們對環保設備的UV燈管規定的清理周期是一周一次。貴司人員來檢查時,我們燈管的清理時間是在一個周內的。就此情況我們特意咨詢了環保設備廠技術員,他們解釋說UV燈管只要是工作狀態下很容易附著漆渣,即便是頭一天清理,第二天工作時也會馬上有漆渣附著表面,雖然有一定的漆渣附著表面會導致UV燈光變暗,但是在一周之內并不影響UV紫外線光束對惡臭氣體的分解,完全能讓環保設備正常工作。
3.公司是2014年成立的一家小型家具廠,每年的利潤也是十分單薄的。在2016年時,就遭遇政府部門未提前通知我廠搬遷,對所謂的違章廠房進行強拆,迫使我廠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在一周內從東麗區搬遷到津南區辛莊鎮,由于臨時倉促搬家導致我廠半年后才恢復正常生產。2018年初,為了響應國家環保要求,公司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前前后后又投入200萬元左右改造廠房、購買環保設各、做地下水檢測報告、環評檢測報告。歷經半年停產整改和安裝設備,終于在2018年10月份驗收合格才正式投入生產,本以為可以大刀闊斧的生產,減少上半年的停產損失,沒想到在2019年4月,剛剛使用不到半年光氧環保設備發生著火,給公司財產造成嚴重的損失,經消防部門和安監專家鑒定起火原因屬于環保設備廠家產品質量不合格,(消防局認定結果:《火災事故認定書》(津南應急消火認字〔2019〕第0022號))我公司就此事與環保設備廠協商未果正在依法走法律流程。火災后,在辛莊鎮安監專家的大力幫助下,我廠又投入大量資金,重新購買新的合格的光氧環保設備,又經過一個多月的安裝和調試,所有的環保指數合格后,這套新設備的才投入使用。
4.對于一個剛剛成立5年多的小型企業,就歷經種種困難,在市場大環境如此不景氣、而生產監管越來越嚴格的當下,我們每天都感到如履薄冰,一沒有經濟實力,二沒有環保局專門的技術支持,三更是得不到政府的扶持,想讓我們在短期內走上的環保發展之路確實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雖然我們僅僅是一個小型的下游工廠,但也肩負著80多名工人的就業問題,承擔著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努力為高速發展的中國制造獻上自己的綿薄之力。下游工廠是中國工業的基石,也是中國工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希望貴局也能理解我們這些小廠的難處,多多給予我們幫助和支持,不僅僅是以罰代管。希望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對我公司大力支持,多指導多監督,免除此次處罰的決定。
5.我們也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從以下方面開展和完善環保工作,一、嚴格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保證環保設備開工率達100%,保證工作環境有毒有害氣體排放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國內,二、建立環保管理網絡,配備兼職環保管理人員,定期主持召開生產環保專項會議,三、加強全體員工的環保規章制度的培訓和考核,四、安排專人定期對環保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環保設備的正常運轉。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在政府各部門的幫助下,讓我們這些下游企業能夠達到讓環保與工業相結合,環保與科技相結合的境界。
以上事實,有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62號)及其送達回證、2019年10月8日陳述申辯材料等證據為憑。
經研究,你單位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影響對你單位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活動,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違法事實的認定。本案經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調解,充分考慮你單位對違法行為積極整改的實際情況,主動減輕違法后果,投入大量資金用于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對你單位生產經營困難產生的直接影響。依據《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環執法〔2019〕42號)《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克服疫情影響保持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津政辦規〔2020〕3號)等文件,經2020年5月25日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第9次集體審議會和2020年5月29日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臨時黨委第7次會議審議決定:同意變更《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環罰字〔2019〕108號),對你單位處罰款二萬元。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
1.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對你單位處罰款二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二)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領取《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繳款通知書)》并繳至指定銀行。
你單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依法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20年6月11日
注:1.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作出的《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環罰字〔2019〕108號)作廢。
2.此文書一式二份,一份歸檔,一份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