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市環罰字〔2020〕56號
天津榮力電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04600503031E
地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華苑產業區鑫茂科技園G3-A3
法定代表人:金允
你單位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你單位新建銷售、使用Ⅲ類放射源(后裝機)項目于2017年10月26日取得《市環保局關于天津榮力電子有限公司新建銷售、使用Ⅲ類放射源(后裝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津環保許可表〔2017〕082號),但是新建銷售、使用Ⅲ類放射源(后裝機)項目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工作未開展驗收監測、未進行公示。你單位2019年進行了17次倒換源活動。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新建銷售、使用Ⅲ類放射源(后裝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市環保局關于天津榮力電子有限公司新建銷售、使用Ⅲ類放射源(后裝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津環保許可表〔2017〕082號)《新建銷售、使用Ⅲ類放射源(后裝機)項目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報告》、現場拍攝的視頻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局于2020年1月19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20〕4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向你單位送達上述文件,你單位于當日簽收。
你單位于2020年1月21日向我局申請聽證,因處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局延期于2020年6月4日組織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你單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如下:
1. 對查明的違法事實沒有意見,我們是初次經營的單位,我們請求考慮貴局從教育的角度,給予責令改正的機會,而不是直接給予處罰。從2017年10月1日開始,需要企業自主驗收,我們未驗收的行為也是2017年左右發生的,我們不知道具體如何去做。我們向生態環境部門咨詢后,自己編制了自主驗收報告。我們的確是不知情、懇請我公司的情況聽證會給予綜合考慮;
2. 我單位是偶犯、初犯,我們有相關的輻射安全防護設施,也想把環保工作做好,結合工業信息化部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多項扶持政策,為解決中小企業的壓力,促進企業恢復正常經營發展,對于我們這種新型企業,望生態環境部門給予教育為主,而不是直接給予罰款。
以上事實,有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20〕4號)及其送達回證、你單位于2020年1月21日的聽證申請、《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會延期舉行通知書》(津市環聽延通字〔2020〕6號)《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津市環聽通字〔2020〕14號)及其送達回證、你單位于2020年5月21日的《申請延期聽證申請書》《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津市環聽通字〔2020〕22號)及其送達回證、和《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聽證筆錄》(2020年6月4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案件聽證會意見》(2020年6月4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聽證報告》(2020年6月4日)等證據為憑。
2020年6月4日聽證會處理意見: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令你單位停止違法行為,限期3個月內改正,并處五萬元罰款。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我局:
1.責令你單位停止違法行為,限期3個月內改正;
2.對你單位處罰款五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你單位的放射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不得銷售、使用放射源。
(二)關于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領取《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繳款通知書)》并繳至指定銀行。
你單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依法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