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津市環改字[2019]10號
天津市友邦鋼管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223MA06GUQKOL
地址: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區蠻子營橋東北100米(團唐線南)
法定代表人:張錫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2019年11月12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詢問,發現你單位租賃天津寶順成鋼管有限公司廠區及設備,自2019年7月份調試后,使用CMH-160ZA-A型160KV工業X射線埋弧焊管檢測成像系統,用于抽檢焊縫焊接質量,一直未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你單位使用這臺設備主要是產品質量自檢,不產生收益。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二、責令改正的依據和種類
依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責令你單位停止違法行為,于2020年1月31日前改正違法行為。
三、責令改正的履行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停止違法行為,于2020年1月31日前改正違法行為。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將依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對你單位實施行政處罰。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