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市環罰字[2019]32號
天津天鐵煉焦化工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0103068219M
地址:天津市東麗區無瑕街
法定代表人:劉超英
你單位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發現的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聽證)及采納情況
我局于2019年6月19日對你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發現你單位共有2座焦爐正在生產,備爐車間粉碎機室正在進行原料粉碎作業,備爐車間粉碎機設備老化,粉碎機室部分門窗破損,粉碎煤工藝生產的部分粉塵無組織排放。
以上事實,有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査(勘察)筆錄、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拍攝的視頻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未采取集中收集等措施,造成揚塵污染。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我局于2019年8月1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26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
你單位于2019年8月5日收到《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26號),并于2019年8月6日提出聽證申請。
我局于2019年8月8日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津市環聽通字[2019]14號),告知你單位聽證時間、地點、聽證員、記錄員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我局于2019年8月28日在我局機關樓四樓第三會議室公開組織、召開聽證會。你單位在聽證會中提出:一、對2019年6月19日市生態環境局的檢查和擬處罰情況表示接受和感謝。二、2月份混改以來,百廢待興,正在逐步更新、改造。三、作為企業落實環保責任的主體,自從市局檢查后,對我公司提出整改,公司立即著手安排落實,并以此為教訓,舉一反三,不但投資68.79萬元對粉碎機室進行徹底整改,而且對地面除塵站、篩焦樓等生產工藝的整料點也進行了整改落實,現工程進展情況正在有序推進,共投資400余萬元基本已完成招標工作,中標單位正在進行設計。四、以上違法行為,實非企業主觀惡意,并以此為教訓,深刻反省,并積極落實環保相關要求。
以上事實,有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津市環聽告字[2019]26號)、2019年8月5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送達回證》、2019年8月6日你單位《聽證申請》、我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津市環聽通字[2019]14號)、2019年8月28日《聽證筆錄》、2019年8月28日《聽證會意見》等證據為憑。
經研究,你單位2019年8月28日在聽證會上提出的申辯意見不影響本案違法事實認定。
二、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十五萬元。
三、責令改正和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二)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領取《天津市非稅收入統一繳款書》并繳至指定銀行。
你單位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復印件報送我局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依法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或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天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19年9月5日
注:此文書一式二份,一份歸檔,一份送達。